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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5-05-29 12:34:20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 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馬代駿
 (2)獨立董事:馬嘉應
 (3)獨立董事:盧文祥
 (4)獨立董事:朱尚祖
 (5)獨立董事:周宇軍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
 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