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27 泰鼎-KY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5-02-28 15:53:35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8 2.公司債名稱: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4,875萬股額度內,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 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 司債,以私募方式辦理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下稱「私募轉換公司債」),得 轉換之普通服股數應於前述4,875萬股範圍內依私募當時之轉換價格計算。 4.每張面額:美金10,000元或其整倍數、或新台幣100,000元或其整倍數。 5.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應不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 6.發行期間:自發行日起算不超過七年。 7.發行利率:授權董事會依金融市場之動態訂定之。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本次籌措之資金預計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償還銀行借款或支應其他 因應本公司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等一項或多項用途。 10.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 11.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不適用 13.賣回條件: 本公司得選擇不設賣回權,或債券持有人得於發行滿一定時間後,要求發行公司 按每年一定比率之收益率所計算之價格全部或一部份贖回本債券。 14.買回條件: 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7.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8.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有價證券,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不超過 三次)辦理,並授權董事會得自私募交付日起滿三年後,向台灣證券交易所申 請核發符合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後續並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 上市交易事宜。 (2)本次私募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不得低於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 計算之普通股股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 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 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 格較高者的八成。實際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據相關法令規定訂定 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