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50 廣積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4-09-13 14:11:03本公司國內第六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2年,債 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13/09/13 2.公司名稱::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廣積六)發行及轉 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債券持有人得於113年10月14日至113年11月22日行使賣回權相關事 宜,本次賣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5 %。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 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持有之 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2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0.5%。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13年11月22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13年10月14日至 113年11月22日止。凡持有本轉換債而欲行使賣回權之債權人,自債券 賣回通知之始日(113年10月14日)之前一營業日(即113年10月11日) 起至屆滿日(113年11月22日)之前一營業日(即113年11月21日) 止,向往來券商申請辦理賣回手續。 (四)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