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鼎元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1/05 發言時間 13:54:22
發言人 邱美玲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2997
主旨
董事會決議訂定一○三年現金增資之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4/01/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1/05
2.發行股數:4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4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暫定新台幣12元
6.員工認股股數:4,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率:每仟股可認購約135.63239166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公開申購4,000,000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及逾期未認購部份,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4年1月29日
13.最後過戶日:民國104年1月23日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年1月25日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年1月29日
16.股款繳納期間:104年2月4日至104年3月4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暫定於104年1月19日簽約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第一銀行全省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第一銀行東門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其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自行辦理併湊認股。
(2)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各項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主客
觀環境而有修正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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