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健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12/10 發言時間 18:26:30
發言人 蔣維民 發言人職稱 行政部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982221 ext.11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條件及認股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3/12/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12/10
2.發行股數:普通股3,85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8,500,000元
5.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
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証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及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267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5%,計577,5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股數之75%計2,887,500
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
385,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
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
,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新建無菌製劑廠及新藥研發。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3/12/31
13.最後過戶日:103/12/26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12/27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12/31
16.股款繳納期間:104/01/06~104/01/13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85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年12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7906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授權
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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