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3 發言日期 103/04/29 發言時間 20:34:31
發言人 賴俊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825881-226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3/04/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29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以每股7.5元折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法保留10%計2,500,000股供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2,5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以發行股數之
80%供原股東認購,即20,00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
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足。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增加長期股權投資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發行條件、計畫項目、預計
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
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規定及因主客觀環境改變而需予修正或變更時,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
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辦理。
(3)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依「承銷商會員輔
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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