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0 精測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4-05-30 15:56:39公告本公司一一三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沈維寧 獨立董事:蘇志正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沈維寧 聯發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主管 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傳易互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芯愛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監事 (2)蘇志正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寶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8,328,493權 贊成:18,271,458權,占表決權數99.68% 反對:31,413權,占表決權數0.17% 無效:0權,占表決權數0% 棄權/未投票:25,622權,占表決權數0.13%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沈維寧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芯愛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芯愛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浦口區百合路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芯愛科技(南京)有限公司:集成電路基板的設計、研發、生產測試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