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0 精測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4-05-30 15:56:39

公告本公司一一三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沈維寧
獨立董事:蘇志正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沈維寧
聯發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主管
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傳易互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芯愛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監事
(2)蘇志正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寶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8,328,493權
贊成:18,271,458權,占表決權數99.68%
反對:31,413權,占表決權數0.17%
無效:0權,占表決權數0%
棄權/未投票:25,622權,占表決權數0.13%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翔發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沈維寧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芯愛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芯愛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浦口區百合路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芯愛科技(南京)有限公司:集成電路基板的設計、研發、生產測試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