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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4-05-28 15:46:47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現任董事及 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黃文芳/仲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 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